科技成果: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的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的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 、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让:是指将学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让与他人的成果转化活动。
科技成果许可:是指学校将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授予他人实施的成果转化活动。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指持股单位以学校科技成果作为出资条件,依法合资新设企业或投资已有企业的行为。
技术合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规定的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 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签署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则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签署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签署的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签署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热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合同金额:是指某一项成果转化当年新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
财政资助:是指经费来源中收到过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助的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后产生的合同 数目、合同金额、当年到账额。